赵县2023-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公布
一见习申请对象
(一)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16-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每个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见习单位不得接收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仍然有效的人员参加见习。
二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须按月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二)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