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庄镇机构设置
机关职能
机关职能
范庄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镇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镇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内设机构及职能
范庄镇党委、人大、政府设9个工作机构。(一)内设机构5个: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人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负责乡镇统计工作。4.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定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5.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拟定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二)事业单位4个(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6.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有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7.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8.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定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工作。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本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本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 9月1日---12月31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