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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发挥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作用,根据市科技局制定的《石家庄市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和《赵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赵县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二、《十六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十六条政策措施》主要体现了“四个加快”:“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资金落实”、“加快开展一批服务企业活动”、“加快发挥平台集聚创新作用”和“加快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共4方面16条内容。
这些措施是结合我县情况对市政策的细化和拓展,是探索制定的符合我县发展的创新性举措。
三、 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资金落实具体是指什么? 有什么效果?
主要是加快《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配套细则的落实落地,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从而更好地激励科技企业技术开展研发活动;加快实施“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有效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技创新供需对接,攻克我县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
四、在服务企业创新主体上开展哪些工作?
加快开展一批服务企业活动,主要包括: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大政策的宣传,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健全科技服务网络、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等方面。
开展“科技政策面对面”等政策宣讲活动,将最新政策送给各类创新主体,通过集中解课宣讲科技创新政策,帮助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最新的科技政策精神,用好用足政策,事受政策红利。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予以资金支持。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
五、在发挥平台集聚创新作用上有什么创新举措?
通过建设高水平的中央创新区,为企业提供开放性科研设施、专业技术服务、投资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积极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 等高水平创新平台,以及建设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通过平台聚集和激活创新资源,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六、如何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
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双向赋能成果对接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推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加强与京津高校、院所合作对接,开展京津成果转化活动。围绕科技成果、技术创新需求,进行展 示宣传、项目推介、成果需求对接等活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培育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
七、主要内容
(一)、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资金落实
1.加快政策落实落地。制定《赵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科技创新,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见到实效。
2.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科技专项资金的拨付下达进度,激励科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3.加快实施“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加快组织企业申报“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推动“揭榜挂帅”专项资金落地,有效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技创新供需对接,攻克我县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加快开展一批服务企业活动
4.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
5.大力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提升研发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全县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6、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积极组织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县财政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性补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5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7.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合作机制。支持共建高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县财政给予1-10万元的奖补。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团队及个人,分别给予1-10万元、1-5万元、1-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强与校、所沟通协调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8.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搭建常态化科技政策宣讲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科技政策面对面”活动,将最新政策送给各类创新主体。
9.健全科技服务网络,壮大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延伸科 技服务网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特派员工作站县全覆盖。
10.强化包联帮扶工作。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快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快发挥平台集聚创新作用
11.建立主导产业中央创新区。对新认定的中央创新区按照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建投资)30%的比例,市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资金,县财政予以资金支持。
12.积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县财政给予1-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县财政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对新建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县财政给予1-3万元建设资金,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绩效后补助奖励。
(四)、加快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13.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围 绕我县列入我市重点产业,支持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建设科技园、产业园,对认定的在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14.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省奖补资金的50%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县财政予以资金支持。
15.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16.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科技论坛。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