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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2035年)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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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2035年)》已经编制完成,经组织专家会审查原则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
反馈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zxmcb2023@163.com
咨询电话:0311-84948617
一、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是赵县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674.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范围为赵县历史城区范围,包括赵州古城及西关地区,面积约4.0平方公里。
二、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与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致。其中近期规划为2022-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5年。
三、 保护内容
1、整体格局风貌,包括县域历史水系和人工灌渠。历史水系及人工灌渠包括洨河、槐河(沙河)、古冶河(故道)、汪洋沟和石津灌渠。
2、历史城区,包括赵州古城及西关地区,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
3、历史文化街区3片,包括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柏林禅寺历史文化街区和西关历史文化街区。
4、文物保护单位60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其中6处公布为河北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
5、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78处。
6、已公布历史建筑87处。
7、推荐传统村落1处,为大石桥村。
8、古树名木30504株,其中一级古树43株、二级古树160株、三级古树30301株。
9、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为“河北赵县雪花梨古梨园”。
10、古驿道文化线路,包括太行山东麓南北向“九省御道”即“皇道”,以及古赵州通往周边州、府的古驿道遗存。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5项,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7项。
12、地名文化遗产1项,即“千年古县”赵县。
四、 保护框架
1、从保护方法上,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三个层次的保护框架。历史文化名城强调整体格局与风貌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强调空间尺度、历史风貌和历史街巷的保护;文物古迹强调建筑本体与环境的保护。
2、从空间层次上,以县域范围为背景,以历史城区为重点,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三个层次的名城保护体系。
3、从形态上,规划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的重点内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保护指导建议。
五、 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保护结构
以自然山水为基底,以文化遗产分布最为集中的赵州镇为核心,拓展沿洨河、南北古驿道主干线两条生态和文化廊道,构筑县域“一核、两带、四片”的整体保护结构。“一核”为赵州镇历史文化核心区,由赵州古城及周边历史文化遗产组成。“两带”为古驿道文化带、洨河生态景观带。“四片”为赵郡李氏遗存分布区、五郭四柏舍移民文化区、古宋城址-各子墓群汉代遗存分布区和雪花梨古树群分布区。
2、历史环境保护
保护古驿道在赵州古城西门外跨越古冶河、甘水河、护城河故道形成的“百步三桥”文化景观。保护赵县名城所依托的生态格局,包括洨河、槐河(沙河)、汪洋沟等河流及石津灌渠。深入挖掘历史水系的人文、生态与景观价值,保护水系沿岸历史上形成的聚落、码头、桥梁、水利设施等历史要素。保护历史河道宽度及走向,控制水系周边建设活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县域地下水资源,以及历史悠久的梨果、小麦产地。
3、文化线路保护
保护赵县历史上对外交通、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主要为隋代至明清的驿道体系。重点加强对古驿道的考古研究工作,对已经发掘、考证的遗址遗迹启动保护工程及申报工作,保护古驿道本体及相关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古驿道沿线聚落、乡野景观,尤其是保留驿递相关地名等历史信息的村镇,展示其历史上的文化特征。加强对古驿道的历史文化宣传。
4、传统村落保护
推荐大石桥村为传统村落。
做好传统村落普查、申报和公布工作。保护村落周边历史水系、地形地貌以及与传统生产、生活相关的空间、设施和景观。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和完善村落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鼓励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村落历史文化资源,探索多元化的保护发展路径,提升村落活力,提高村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六、 历史城区保护
1、历史城区范围
历史城区包括赵州古城及西关地区,东至升华街,南至临洨路,西至安济大道,北至北辰路-永通桥公园北侧规划支路,总面积4.0平方公里。
2、历史城区保护要求
历史城区重在整体保护,重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城区内历史街巷应保持原有的视线通廊、空间尺度以及特色空间界面,严禁占用道路、沿街开放空间及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
历史城区内现有建筑实行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重点修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普遍改善传统风貌建筑,保持或恢复其原有风貌。逐步整治一般风貌建筑,更新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其他建筑,完善设施配套,采取渐进式、微更新模式,防止乱拆乱建,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与古城风貌协调。
历史城区内用地、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的调整完善,既要满足保护古城历史环境的需要,也要满足改善古城人居环境的需要。
3、历史格局保护
抢救性保护和展示现有赵县古城墙。保护现存城墙及护城河遗迹,研究城墙维护技术,对城墙周围新的建设活动进行充分论证,加强城墙保护监督力度。保护和整治城墙周边景观环境,重点控制四个城门旧址周边重要历史要素与城墙遗迹的空间联系,有条件时开展城门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城墙遗迹周边建筑高度、尺度、风格要与城墙协调。
严格保护由永通路、石桥大街、石塔路等古驿道线路构成的历史街巷空间结构。重点保护“靴头城墙、勒经石塔、驿道贯穿”的历史城区现存空间特色。加强赵州陀罗尼经幢本体及周边环境的保护整治,逐步拆除和改造不协调建筑,改善周边环境。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内以赵州陀罗尼经幢为对景点的重要景观视廊,沿街建筑不得高于赵州陀罗尼经幢本身。重点保护赵州陀罗尼经幢与赵州古城南门、东门旧址之间的景观视廊和对景,以及府前街西侧的县政府-五一广场景观轴线。
七、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
城隍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育才街,南至土产公司-石塔中学南院墙,西至阳光新城东院墙石塔中学西院墙,北至建设东路-赵县二轻家属院南,总面积17.6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赵县供销社服装厂东院墙-育才街,南至土产公司南院墙-石塔中学南院墙,西至西马道-石桥大街,北至建设东路-大观圣作之碑北-赵县供销社服装厂北院墙,总面积12.1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5.52公顷。
2、柏林禅寺历史文化街区
北至柏林禅寺寺院北院墙,西至柏林大街,南至石塔路,东至升华东街。街区总面积12.8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6.3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6.57公顷。
3、西关历史文化街区
西关历史文化街区北至永通桥公园北侧规划支路,西至安济大道,南至永通路,东至永通桥公园东边界。街区总面积12.2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6.7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5.44公顷。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