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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4 17:14 【字体: 打印
一、扩大汽车、成品油消费
安排一定规模资金,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活动期间购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按实际成交额给予不超过2%补贴。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等活动。组织成品油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
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家用电器惠民补贴促销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在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的基础上按照销售价格给予最高15%补贴。组织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市场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限额以上企业销售额增速超过省或者市(取两者增速高者为依据)5-10个百分点的,积极帮助企业争取10-50万元省市级财政奖励资金。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加快发展长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对新引进行业知名大型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国际知名酒店进驻我县的,年零售额(营业额)分别超过5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帮助企业争取省市级财政一次性给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我县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省市级财政奖励。鼓励支持我县名优特产品等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提振餐饮消费
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省市餐饮品牌推广和美食节、百家餐饮美食大联展等活动,活跃餐饮市场;结合消费券发放活动,适当增加餐饮消费券的发放,扩大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五、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不低于50场。结合第四届石家庄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大赛,推出一批丰富多彩、质优物美、彰显赵州特色的文创和旅游商品,打造“赵州游礼”。积极参加亚果会、全国绿博会、河北省电商大会等各级农交会,推动赵县雪花梨区域公用品牌和冀华星、精园、丽梨、梨乡八月等企业品牌发展,使赵县雪花梨走向全国乃至世界。(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建设文旅消费聚集区
推动赵州桥古镇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支持金桥步行街街区等集聚区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争创省级、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集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七、推动体育消费
开展青少年滑冰暑期体验营活动,举办冰雪体验季,推动冰雪场馆打折、体验消费,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促进冰雪消费。向全县体育传统学校免费发放1000册“青少年体育运动护照”,到指定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和体育商家免费打卡体验。(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
八、抓好消费促进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消费券发放,举办汽车下乡等品牌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消费活动。组织本地商贸企业、电商企业通过自有平台或者与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大网络促销力度,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赠送实惠、激发消费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支持商贸企业参与省、市促消费活动,或独立举办、联合举办的规模大、特色突出的促消费活动,单场投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活动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对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重点商贸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不同等次的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对于企业总部、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我县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对于新进入行业国内100强的商贸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大力实施市场惠民工程,对新建或改建并符合相关标准列入年度政府支持的便民市场,每个项目给予10-5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奖补,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每个项目给予50-10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打造至少1条特色商业街区,列入省级、市级改造提升试点街区按照不超过投资金额的20%,分别给予最多200万元、10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创建绿色仓库,根据评定级别,给予10-20万元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搭建对接交流平台,促进产销双方合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一、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支持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企业、园区和直播基地发展,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省市财政资金奖励。对于在我县注册的新媒体直播基地、电商企业,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并新增入统为我县限上企业的,按照投入、规模、贡献,综合考量,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县级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加强与京东等知名平台深度合作,对于签约落地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等几个特困行业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4月;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以及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比例由60%提至90%,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以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按90%返还;对参加失业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照参保人数情况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以参保单位2022年1月至5月月均正常参保人数乘以500元予以发放。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工会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积极落实省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清理不合理加价行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专项基金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十四、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十五、改进促消费便利服务
支持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允许各大型商超、商城商场、汽车4S店在自有广场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及展示推广宣传活动。对各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各大商圈在同一场地举办的多场次活动的,实行随举办随报备。(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
十六、发挥产业支持政策的引导撬动作用
发挥《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政策的示范、引导作用,广乏征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项目和企业列入支持范围,加大对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改善消费供给的支持力度,让欢乐水果机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有效发挥支持政策的支持企业经营、改善消费供给、撬动产业发展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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